DFangB 发表于 2013-1-20 13:57:03

“换妻”心理的危害

    “换妻”,或者叫“换偶”,在国外曾经一度流行,成为少数人所追随的一股热潮。但近些年来,换偶又逐渐降温的趋势。其原因非常复杂,难以几句话说得清楚。

  直观地来看,换偶,是四个人同时参与的一项性活动,它突破了原来“一对一”的限制;参与换偶的四个人之中的每个人,都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新的性爱对象,每个人都要重新面对着两个异性,一个是自己原有的老公(或老婆),另一个是别人的老公(或老婆)。这样的性爱关系,对参与换妻的每个人来说,由于给自己增加了一个新的性爱对象,自然会增强了性爱活动的刺激性和新颖性,极大地激发了性爱的热情。而且,这对于四个人当中的每个人来说,机会和权利也都是均等的、对等的,似乎谁也没有吃亏,谁也没有占到更多的便宜。猛地看起来,这好像是一件具有可操作性的事情,是一件能够让每个人都很容易接受的事情。
 
     但是,实际上,换偶的现实可操作性非常差,或者说,若真的想要换妻,则是一件非常难以实现的事情。因为,换妻的前提是,四个人当中的每个人,都必须同意并乐意去这么做,即,首先要四个人能够同时达成一致意见。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两个人要想达成一致都是有难度的,三个人要达成一致,就更难了,四个人,就更更难了。如果四个人当中,有一个人不同意、不乐意甚至反对“换偶”的话,整个“换偶”的活动就无法进行。如果另外三个人,不顾反对者的个人意愿,强迫其接受并参与换偶的话,这个反对者就会在心灵上受到极大的伤害,就会感到自己成了别人进行性交易的“筹码”、“工具”,就会产生类似“被强奸”的感受。
 
    上千年来,人类所形成的性爱传统模式,一般都是“一对一”的二人活动。这样的二人活动,其实有很多的好处或方便之处。其中:

  第一个好处是,两个人之间比较容易协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个好处是,私密性好。性活动,一般都被看作是最隐密的个人行为,是不容许别人在现场观看的。二人之间的性活动,是做爱的最小范围了,在两个人之外,没有任何的第三者、第四者的旁观,这保证了性爱活动的私密性,让人能够保持自己的尊严,避免产生羞耻感。

  第三个好处是,归属感明确。相爱的两个人,经常会在心里把自己归属于对方,相互依恋、相互拥有,信守相爱,用情专一。所以,在写情书的时候,人们一般会在最后落款的地方写上“(我是)你的某某人”。两个人之间,相互归属于对方,没有第三者、第四者,这样的归属感让我们感到自己是对方的唯一(所爱),感到自己的爱专属于对方,避免了多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和在竞争中自己可能被挫败的危险。这样就比较容易获得安全感,提高自信心、自尊心。
  第四个好处是,两个人的权利与获益是平等的和对等的。男人和女人,两个人,在做爱时,是平等的参与者、创作者,也是性爱过程中平等的分享者。
  
      第五个好处是,夫妻二人之间的性爱活动,是法律和社会道德能够接受与认可的性爱活动。所以,夫妻二人之间的性爱活动,不会有道德或法律上的心理压力。而目前,如果做爱的时候,同时参与的人数超过了两个人,如“三人”或“换偶”,则是现行的中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性行为。

      而“换偶”,是对“一对一”的传统性爱模式的挑战。换偶,让性爱的私密性遭受破坏。试想,当两个人做爱的时候,旁边站着第三者、第四者,正在看着两个做爱者的“性爱表演”,这会让做爱者感到害羞、难堪,甚至无法投入地去享受性爱欢乐;换偶,还破坏了参与者的感情专一性和归属感。换偶,虽然每个人可以让自己拥有两个性爱对象,但同时,也给自己增加了一个“情敌”或“竞争对手”,会担心“老公(或老婆)万一真的爱上别人,我怎么办!”让自己内心会承受着自我可能会在性爱竞争中失利而遭受配偶遗弃的伤痛,让人产生及其强烈的不安全感,极大地破坏了人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所以,在国外,换偶的人们,其中有一些人最终会出现离婚的结局,还有些人会因为无法处理自己内心的这些感情矛盾和伤痛而出现了精神障碍,还有个别人,为了挽回自己在性爱竞争中的失败,而出现了行凶杀人的犯罪行为。由此看来,换偶,就算是能够让参与者增添一些性爱的刺激性和新颖性,但是其危险性和危害性,都是非常大的。

行走是壹种态度 发表于 2013-1-20 17:31:12

技术贴!顶一下

pzy5331 发表于 2013-1-20 21:31:38

厉害厉害,一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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